• 新客专享活动说明

1、新客的定义

对新客专享产品来讲,新客指的是“从未在理财超市中成功购买过产品的客户”。其中理财超市指钱大掌柜网页端的“理财超市”栏及app端的“理财超市—理财”栏。 也就是说,新客不一定是新注册的客户,已经注册过钱大掌柜或掌柜钱包但没买过理财超市中的理财产品的,也算新客。

2、新客专享产品的定义

新客专享产品指的是仅供新客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交易所类产品等),收益比同类型、同期限的普通产品高。

3、新客专享产品购买资格

每位新客拥有一次购买新客专享产品的资格。一旦成功购买,不管产品起息与否,即视为使用了该资格,即使撤单也无法再次购买新客专享产品。

4、新客专享产品与普通产品的区别

除了可购买对象不同以外,其他与同类产品均相同。例如,第一期新客专享产品“2015年第11期天天万利宝X款(新客专享) 91天”与同期的“2015年第11期天天万利宝X款 91天”,除了预期收益率,其他要素均相同,首次购买也需面签。

安全提示

欢迎进入钱大掌柜,由于您首次登录,为了您的安全, 需要修改您的登录密码。

安全提示

您的登录密码过于简单,存在风险,请及时修改为更安全的登录密码!

安全提示

完善信息

  • 登录

兴业信托-鲁青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1类)

期限:24个月

兴业信托 35000.00万
其他信托 100.00万
人民币 1.00万
2016-08-16 至 2016-08-29
预约时间
2016-08-16
2016-08-29

5.600000 %

预期年化收益

资金投向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对青州市财政局5亿元应收账款对应的债权收益权。
担保措施
1、应收账款质押担保: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人民币350,000,000.00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2、保证担保: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收益说明

5.6%
注: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上述预期收益率仅供投资参考,并非保底收益率,具体以信托文件规定为准。

其他备注

1、若点击“认购”后系统提示300万元以下认购名额已满。请将认购金额提高至300万元以上(含)。
2、信托利益分配方式:每个信托利益计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含本数)内的任意一日。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利益计算日为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6个月之日,最后一个信托利益计算日即为本信托终止日。
3、兴业银行作为“兴业信托-鲁青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代理资金收付银行,所代收付产品的投资方式、基础资产详细情况等信息均来源于信托公司提供的材料;兴业银行仅承担代理信托资金收付责任,对本信托产品的运作、风险、本金及收益兑付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为本信托产品垫付任何款项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承担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不对受托人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信托计划拟于8月30日扣款,8月31日成立起息,兴业信托将根据资金募集情况灵活调整信托计划的募集期和成立日。
5、投资者认购成功后,将有客服人员(4001895561)联系信托合同当面签订事宜,请投资者保持电话畅通。若8月30日(扣款日)上午09:30之前无法与投资者取得联系,将强制撤单并解冻投资者资金。 信托计划扣款日及之后,已认购客户无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