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客专享活动说明

1、新客的定义

对新客专享产品来讲,新客指的是“从未在理财超市中成功购买过产品的客户”。其中理财超市指钱大掌柜网页端的“理财超市”栏及app端的“理财超市—理财”栏。 也就是说,新客不一定是新注册的客户,已经注册过钱大掌柜或掌柜钱包但没买过理财超市中的理财产品的,也算新客。

2、新客专享产品的定义

新客专享产品指的是仅供新客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交易所类产品等),收益比同类型、同期限的普通产品高。

3、新客专享产品购买资格

每位新客拥有一次购买新客专享产品的资格。一旦成功购买,不管产品起息与否,即视为使用了该资格,即使撤单也无法再次购买新客专享产品。

4、新客专享产品与普通产品的区别

除了可购买对象不同以外,其他与同类产品均相同。例如,第一期新客专享产品“2015年第11期天天万利宝X款(新客专享) 91天”与同期的“2015年第11期天天万利宝X款 91天”,除了预期收益率,其他要素均相同,首次购买也需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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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信托-宝利丰14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C1X类

期限:24个月

兴业信托 118000.00万
其他信托 300.00万
人民币 1.00万
2015-12-21 至 2015-12-23
预约时间
2015-12-21
2015-12-23

6.800000 %

预期年化收益

资金投向
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受让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6967万股股权收益权,泛海控股将转让对价中110000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8000万元用于补充泛海控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担保措施
股权质押:出让人将持有的76967万股民生证券股权质押于兴业信托,为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收益说明

6.80%
注: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上述预期收益率仅供投资参考,并非保底收益率,具体以信托文件规定为准。

其他备注

1、本代收付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为300万元以上(含)。2、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半年付息,到期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托利益分配。3、兴业银行作为“兴业信托?宝利丰14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代理资金收付银行,所代代收付产品的投资方式、基础资产详细情况等信息均来源于信托公司提供的材料;兴业银行仅承担代理信托资金收付责任,对本信托产品的运作、风险、本金及收益兑付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为本信托产品垫付任何款项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承担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不对受托人承担任何连带责任。4、信托计划拟于12月24日扣款,12月25日成立起息,兴业信托将根据资金募集情况灵活调整信托计划的募集期和成立日。5、投资者认购成功后,将有客服人员(4001895561)联系信托合同当面签订事宜,请投资者保持电话畅通。若12月24日(扣款日)上午09:30之前无法与投资者取得联系,将强制撤单并解冻投资者资金。 信托计划扣款日及之后,已认购客户无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