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客专享活动说明

1、新客的定义

对新客专享产品来讲,新客指的是“从未在理财超市中成功购买过产品的客户”。其中理财超市指钱大掌柜网页端的“理财超市”栏及app端的“理财超市—理财”栏。 也就是说,新客不一定是新注册的客户,已经注册过钱大掌柜或掌柜钱包但没买过理财超市中的理财产品的,也算新客。

2、新客专享产品的定义

新客专享产品指的是仅供新客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交易所类产品等),收益比同类型、同期限的普通产品高。

3、新客专享产品购买资格

每位新客拥有一次购买新客专享产品的资格。一旦成功购买,不管产品起息与否,即视为使用了该资格,即使撤单也无法再次购买新客专享产品。

4、新客专享产品与普通产品的区别

除了可购买对象不同以外,其他与同类产品均相同。例如,第一期新客专享产品“2015年第11期天天万利宝X款(新客专享) 91天”与同期的“2015年第11期天天万利宝X款 91天”,除了预期收益率,其他要素均相同,首次购买也需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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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信托-海润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1类)

期限:24个月

渤海信托 50000.00万
其他信托 100.00万
人民币 10.00万
2015-08-25 至 2015-09-06
预约时间
2015-08-25
2015-09-06

9.000000 %

预期年化收益

资金投向
巴南区文化中心项目和巴南区龙洲湾B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的建设。
担保措施
1、质押: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巴南区政府6.2亿元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在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系统中做质押登记。
2、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收益说明

9.0%
注: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上述预期收益率仅供投资参考,并非保底收益率,具体以信托文件规定为准。

其他备注

1、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到期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托利益分配。2、兴业银行作为“渤海信托?海润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代理资金收付银行,所代代收付产品的投资方式、基础资产详细情况等信息均来源于信托公司提供的材料;兴业银行仅承担代理信托资金收付责任,对本信托产品的运作、风险、本金及收益兑付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为本信托产品垫付任何款项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承担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不对受托人承担任何连带责任。3、信托计划拟于9月7日扣款,9月8日成立起息,渤海信托将根据资金募集情况灵活调整信托计划的募集期和成立日。4、投资者认购成功后,将有客服人员(4001895561)联系信托合同当面签订事宜,请投资者保持电话畅通。若9月7日(扣款日)上午09:30之前无法与投资者取得联系,将强制撤单并解冻投资者资金。 信托计划扣款日及之后,已认购客户无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