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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3个月定期开放式理财 25号产品说明书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宁银理财将于近期调整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3个月定期开放式理财25号(产品代码:ZGA2130025)产品说明书中的“业绩比较基准”、“目标投资者”、“产品开放日/申购开放日”、“认购、申购、赎回及撤单时间”、“首次购买起点金额”、“投资合作机构”、“单户限额”和“销售机构”要素,具体如下:
(1)“二、产品要素”项下,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表述,确定自下一投资周期起,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3.50%(年化)。
(2)“二、产品要素”项下,调整“目标投资者”相关表述为,“风险评级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3)“二、产品要素”项下,调整并增加“产品开放日/申购开放日”相关表述为“产品成立后每年3月26日(2022年为3月29日)、6月26日、9月26日和12月26日为产品开放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预约申赎区间第一日如遇非工作日,提前至非工作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产品实际预约申赎区间及预约申购区间具体以销售渠道展示为准”。
(4)“二、产品要素”项下,调整“认购、申购、赎回及撤单时间”、“首次购买起点金额”相关表述,增加产品在东莞银行渠道的“认购、申购、赎回及撤单时间” 、“首次购买起点金额”。增加“产品实际认购、申购、赎回及撤单时间具体以销售渠道展示为准”、“预约申赎区间第一日如遇非工作日,提前至非工作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表述。
(5)“二、产品要素” 项下,调整“单户限额”相关表述为“单个投资者对本产品持有金额上限为个人投资者无上限,机构投资者上限2 亿元”。
(6)“二、产品要素”项下,调整“投资合作机构”相关表述,增加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合作机构。
(7)“二、产品要素”项下,增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产品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产品说明书相关要素调整中第(2)、(3)、(4)、(7)项
自2021 年12 月17 日(含)起生效,其余要素调整将于2021 年12 月28 日(含)起生效,最终调整后的产品说明书请以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公布为准。若您对上述调整事项有异议,根据销售文件约定,可于2021 年12 月17 日至2021 年12 月27 日之间提交赎回申请,相关赎回申请将在2021 年12 月28日确认。若您在上述期间过后继续持有本产品,视同接受公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详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电话方式咨询宁波银行客服电话95574、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东莞银行客服电话956033。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4日